行政诉讼中的时效怎么理解出来?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种类有哪些?|环球信息
2023-06-26 09:38:49 来源:法制网
一、
行政诉讼中的时效怎么理解出来
行政诉讼时效是《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当事人的有效起诉期限,当事人超过此期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限通常为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6个月。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
2.最长诉讼时效:将行政诉讼最长时效分为两种。
(1)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1年。
(2)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为5年。
三、
过了行政诉讼时效还能起诉吗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时效过期后,当事人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仍然受理,但可能会败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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