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费是多少 当前观点
2023-02-02 13:12:19 来源:互联网
提起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费是多少大家在熟悉不过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费是多少吗?快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资料图】
一、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费是多少?
安置费标准不是法定的,由当地政府自行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房屋拆迁安置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
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
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四、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姓名;
(三)被拆迁房屋的地址、地段和建筑面积;
(四)在四级地段安置应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五)货币化安置款额;
(六)货币化安置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拆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实施房屋拆迁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已取得拆迁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
2、已履行公告程序、听证程序、公示补偿标准程序;
3、已具备征收手续、立项手续、规划手续。
综上所述,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费没有办法准确回答,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安置费标准都不一样,如果征地主管部门已经给被拆迁人提供了安置房,就不需要再专门支付安置费。没有妥善安置被拆迁人之前是不能拆迁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