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拆迁款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2023-02-01 12:08:35 来源:互联网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无证房拆迁款继承纠纷如何处理?是什么意思,其实他的意思是非常简单的,下面就是小编搜索到的无证房拆迁款继承纠纷如何处理?相关的一些知识,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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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证房拆迁款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无证房拆迁款继承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二、无证房拆迁房的入市销售规定是什么?
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
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拆迁方面的一些纠纷,可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而且有些人在拆迁款发放之后,家庭内部发生了一些纠纷,比如说这个时候产生了继承方面的纠纷,就可以,首先是可以协商来解决,实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人民法院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