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动迁同住人怎么认定-世界热点
2023-01-18 18:13:37 来源:互联网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征地动迁同住人怎么认定是什么意思,其实他的意思是非常简单的,下面就是小编搜索到的征地动迁同住人怎么认定相关的一些知识,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征地动迁同住人怎么认定?
1、在本市有常住户口;
2、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
3、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二、征地动迁同住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征地动迁补偿原则有哪些?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
2、等价交换原则。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管是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还是作价补偿方式,在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时,一方面,拆迁方要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或用房面积;另一方面,被拆迁方则无权通过拆迁无理要求增加额外的住房面积,双方均应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协商处理安置事宜。
3、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拆迁方在拆除被拆迁方的房屋时,应先妥善安置被拆迁方,然后再予以拆除房屋,即使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补偿安置协议未达成一致,拆迁方依法先执行拆迁时,也必须先对被拆迁方做好安置工作,保证被拆迁方不至于因房屋被先行拆除而无安身之处,从而确保被拆迁人的居住权。
实际上征地主管部门都会提前通知动迁同住人的认定标准,而且对同住人的安置补偿政策也是地方政府规定的。如果符合法律条件,同住人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征地主管部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像是户口本、身份证等。承租人对安置补偿有争议的,也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