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诉讼期多久征收补偿金怎么确定? 环球观天下
2023-01-18 11:22:37 来源:互联网
提起拆迁纠纷诉讼期多久征收补偿金怎么确定?大家在熟悉不过了,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拆迁纠纷诉讼期多久征收补偿金怎么确定?吗?快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拆迁纠纷诉讼期多久征收补偿金怎么确定?
(资料图)
拆迁纠纷诉讼期限可能六个月,也有可能是三年。至于补偿款,可以协商确定。
1、若是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那么诉讼期限就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若是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那么诉讼期限就是六个月。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拆迁纠纷过了诉讼时效还可以起诉吗?
1、拆迁纠纷过了诉讼时效还可以起诉。
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因为权利人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消失,因此,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2、征地程序不合法的后果
(1)行为被确认违法、撤销、变更及被要求重新做出的责任。
从实践来看,我国对违反程序的行为区分如下情况:
第一,以程序瑕疵不影响权利义务为由,不认定行政行为违法;
第二,严重违反程序,确认违法;
第三,确认违法,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在我国土地征收中,因程序违法而导致行政行为被认定违法并撤销的情况并不多见。
对程序违法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不撤销或宣告无效,行为效力未受影响,但这并非意味着这种行为可不受追究,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仍应承担其相应的程序违法后果。
(2)行政赔偿责任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行政诉讼的途径对自己的权益进行救济。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可适用国家赔偿法、行政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
虽然征地程序违法的责任制度不承认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工作人员具有外部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外部侵权责任主体,但从内部来说,还是作为主体存在的,对各级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工作人员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我国国家赔偿法确立了行政追偿责任制度。行政追偿中,政府及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承担的是一种财产责任,但不能因此代替行政处分。
不管拆迁纠纷具体是属于民事、还是行政纠纷,都是有诉讼时效的,纠纷当事人若是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纠纷,那么需要关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这是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虽然依旧可以起诉,但是一旦被告以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那么原告就会失去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