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是否有合同纠纷?
2022-12-26 13:09:06 来源:互联网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子拆迁是否有合同纠纷?是什么意思,其实他的意思是非常简单的,下面就是小编搜索到的房子拆迁是否有合同纠纷?相关的一些知识,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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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拆迁是否有合同纠纷?
房子拆迁是有合同纠纷,比如说关于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的。
(一)关于履行合同,限期拆迁纠纷
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因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门向拆迁人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是一项具体行政行为。
(二)关于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的法律地位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
(三)关于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
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的,拆迁人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令被拆迁人搬迁至安置房。
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对于补偿纠纷的处理,在审理时,如果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涉诉客体的特殊性
从我国的立法体例来看,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已经纳入房地产法律规范的范畴,它具有明显的商法性质,和一般的房屋案件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只有涉诉的房屋必须是被确定拆迁或已被拆迁这一客观事实的发生,才能引起涉诉主体间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或行政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涉诉法律事实的复合性
拆迁管理一章中,相继规范了城市房屋拆迁中的两种法律事实,就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两种情况。按最高人民法院法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涉诉的按民事案件受理,后一种则属于行政案件。
关于房屋拆迁发生纠纷之后,那么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解决,千万不能够通过暴力的方式,否则自身行为也就具有了违法性,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对案侦查,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比如说发生了房屋安置补偿协议纠纷之后,可以提出行政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