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是否注销
2022-12-11 18:09:35 来源:互联网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是否注销是什么意思,其实他的意思是非常简单的,下面就是小编搜索到的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是否注销相关的一些知识,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一、房屋拆迁后房产证是否注销
【资料图】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房屋被拆迁后,房屋就消失,当事人需要办理房产证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不动产灭失的;
(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
(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
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后,房屋就会消失、房屋消失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办理注销登记后,房产证就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