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后,什么样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2-09-01 16:51:15 来源:中韩法律知识库
经常都会有人来问,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对外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情况呢?今天的文章就给大家整理这方面的知识。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就是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所欠的债务,包括生活必需的消费、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等等。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2、所欠的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以下几种情况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离婚后债务人是否可以向男女双方主张债权?
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已经协议离婚或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
*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 担清偿责任。
哪些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即使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也属于其个人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如:1、事故产生的的赔偿责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大额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申办信用卡并持有使用,而信用卡欠款主要由超市大额消费及日常小额普通消费产生,此类情况的信用卡欠款可以认定为主要系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故应属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隐瞒另一方在外有大额借款,例如一方在外借款数百万元,已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而债权人又不能举证证明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温律说法: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而一方隐瞒另一方的情况下,在他人处大量大额借款,且远远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则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作者:温霏霏 律师
编辑:金毅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