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受害者如何判定?父母因传销罪被判处刑罚留下案底的吗?
2023-05-25 14:19:20 来源:巴中在线
一、
传销是非法集资罪吗
传销不是非法集资罪,传销是属于单独成立的一个罪名,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传销罪会影响子女吗
父母因传销罪被判处刑罚留下案底的,会影响子女的政审,如子女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参军等都会受到阻碍。找法网提醒您,案底是一种犯罪记录制度,案底一旦产生,终身保存,不得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
传销受害者如何判定
1.是否明知参与传销。
2.是否参与发展下线。在传销案件发展下线的,一律不应认定为被害人。
3.是否获得返利、佣金等收益。一般情况下,只要是获得返利等收益,不应认定为受害人。
4.参与的时间及活跃程度。如果该会员参与多次活动,且在活动中表现异常活跃,即使未发展会员或者得到返利,也不应认定为被害人。
5.购买产品的次数。有的参与人员未发展会员,但多次构成虚构的产品并从中获利,一般不宜认定为被害人。以上五个方面是认定被害人的关键因素,具体到个案,还要结合其他方面的因素综合认定,以免损害真正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