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失信被执行人?限高和被执行人有什么不同?
2023-04-24 16:37:25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限高和被执行人一回事吗
1、法律依据不同
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列入失信名单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时间先后不同
强制执行程序先于列入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名单前提是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且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法律后果不同
列入失信名单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之一,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再执行;三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二、被执行人会有什么影响
1、首先,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2、其次,这类人群还将被限制高消费,具体限制在: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三、如何解除失信被执行人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2、申请解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