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不能作为市场债转股对象?债转股是利空还是利好?
2023-04-24 08:54:26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债转股的必须条件
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债转股的条件一般如下:
1、企业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
2、企业的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
3、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4、禁止将下列情形的企业作为市场债转股对象。
(1)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
(2)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
(3)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4)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
二、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股权、产权关系。
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三、债转股是利空还是利好
债转股是利空。债转股是指债权转化为股权,即债权债务关系变为股权关系,整合后的股权投资现值不低于当前债务价值。
债转股指的是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