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不满意怎么办?工伤保险赔偿有哪些流程?
2022-12-05 08:42:50 来源:税法网
一、工伤保险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一般包括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审核、受理、调查核实、行政决定等。
1.工伤认定: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以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起直系亲属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进行登记,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小顶网提醒需要注意申请时间,最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就提出申请;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进行书面通知。
2.工伤鉴定:经过相关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进行工伤鉴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相关工伤医疗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的60天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3.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提交的材料比较多,主要包括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住院收费发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
4.审核:劳动保障部门会对工伤职工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5.受理:如果受伤职工提供的材料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进行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6.行政决定:劳动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0天内作出是否是工伤的行政决定。
二、工伤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赔偿如果协商无果,当事人件还可以通过申请调解、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途径。
1、调解
《劳动争议调整仲裁法》明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3、诉讼
诉讼是维权的最后一道屏障,为工伤职工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下来,单位或者工伤基金不予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