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工伤事故 >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2022-10-19 16:41:28 来源:法律解答网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依据不同

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并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标签: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如何才能在中国生效呢?快来了解吧
办理涉外离婚境外授权委托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办理境外离婚授权委托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涉外离婚案件的证据如何认定呢?涉外离婚案件审理期间有什么规定呢?
夫妻双方均为留学生要求在国内离婚的怎么办呢?涉外离婚法院如何确定呢?
华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呢?与华侨办理结婚证流程是什么呢?
涉外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呢?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要考虑哪些因素呢?
解决涉外婚姻财产纠纷的一般原则是什么呢?如何处理涉外离婚抚养权问题呢?
涉外婚姻结婚登记程序都有哪些呢?涉外婚姻登记结婚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吗?哪些人能与外国人结婚呢?
涉外无效婚姻指的是哪些情况呢?怎样处理涉外无效婚姻呢?
知识纠纷
1 商标犯罪行为都有哪些呢?假冒注册商标案哪些情况下应予以追诉呢?
2 商标独占性指的是什么呢?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呢?
3 驰名商标应具备哪些条件呢?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4 商标注册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商标专用权都包含哪些呢?
5 文字商标审查标准是什么呢?图形商标怎样审查呢?
6 能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注册商标吗?著名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7 品牌命名标准您都清楚吗?品牌命名策略分享给大家吧
8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要如何进行呢?申请商标程序都有哪些呢?
公司法
公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公司上市有哪些流程?
公司股东信息的查询有哪些方式?股东的权利知情质询权是什么?
为什么要进行公司清算?
企业改制都有哪些方式?
外资上市的条件 是什么?境外上市外资股特点有哪些?
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改制流程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缴纳标准有多少?
公司名称核准有哪些规定?新公司法简化注册登记流程的意义在哪?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定义?
公司改名的流程有哪些?公司改名的注意事项
合同法
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呢?约定解除一般是单方解除吗?

2023-03-31

约定解除权的行使规则有哪些呢?合同解除权都有哪些呢?

2023-03-31

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的适用要件有什么不同呢?

2023-03-31

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呢?合同解除的程序有哪三种呢?

2023-03-31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合同解除时如何避免风险呢?

2023-03-31

终止合同协议书的责任承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合同终止协议书模板分享给大家哦

2023-03-31

劳动纠纷
合同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呢?约定解除一般是单方解除吗?
约定解除权的行使规则有哪些呢?合同解除权都有哪些呢?
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与合同终止损害赔偿的适用要件有什么不同呢?
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呢?合同解除的程序有哪三种呢?
解除分期付款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合同解除时如何避免风险呢?
终止合同协议书的责任承担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合同终止协议书模板分享给大家哦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