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上一定要写离职原因吗?员工离职的手续是什么?
2023-04-21 09:15:55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被辞退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安排工作交接;财务部结清工资;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因此,原则上离职证明就应该载明上述四项内容,我们称之为必备项。不过,以下问题值得关注:(一)必备项,即上述四大项内容的写法,值得注意的是,离职证明出具的对象是其他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故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二)工作年限或在职时间不能随意填写,有时候劳动者基于增加工作经验或其他原因的考虑,要求单位多写在职时间或工作年限,此后却因各种原因导致争议,从而对单位不利。(三)关于离职原因是否要写以及如何填写的问题,实务中,关于离职证明中的离职原因问题有三种典型的观点或操作模式:第一,不写离职原因;第二,按照单位的意思写离职原因;第三,按劳动者的意思写离职原因。事实上,立法规定不需要写离职原因,因为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终结,而非证明劳动关系因何种原因而终结。所以,离职原因是可备项,如果要写离职原因,就应该如实填写,不能按照劳动者的意愿随意填写,否则,有法律风险。
三、员工离职的手续是什么?
(一)离职申请:
1、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
3、 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日。
(二) 离职形式:
1、 员工本人主动离职/公司辞退,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 申请单》;
2、旷工3日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员工离职申请单》由 其店长填写。
(三)离职审批:
1、 员工提出离职后,店长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单》, 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同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通过OA系统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店长将《员工离职申请单》上交区域经理审核,待区域经 理签字确认后,该申请单正式生效。
(四)离职办理:
1、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2、 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门店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店长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区域经理监督下办理交接;
(2)员工持店长、区域经理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于离职到期日之后,到公司财务部,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3)离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规定的办理离职日期(每周五,节假日停止办理),持相关人员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原件以及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如有)、《门店休假申请表》(如有)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离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上交表格,办理离职手续,计算员工考勤,填写《员工离职结算表》,由经办人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4)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结算表》上,对离职结算内容签名确认;
(5)如员工有需要,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五)离职结算:
1、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办理离职后的最近一次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六)离职归档 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离职结算表》、《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如有)、《门店休假申请表》(如有),以及入职时归档资料的顺序,将离职人员的资料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