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做好哪些审查?签了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不能提起复议了吗?
2023-04-10 16:15:05 来源:法制法律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在我们遭遇交通事故时,公安部门都会下发责任认定书,那么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注意什么
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对于认定书的内容一定要认真审查,审查对事实部分的表述是否准确;审查书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是否正确;审查事故认定书上所描述的情况与实际状况是否一致,如果不符,可以要求更正。
按照规定,在你签收交警送达给你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虽然你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但并不代表你就是同意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只能证明你收到了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