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发生交通事故定残方式是什么?残疾人发生交通事伤残鉴定故申请期限如何规定的?
2023-04-27 09:21:52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残疾人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定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残疾人发生交通事故定残方式:
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鉴定按项目来收费)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前约定,评时时机可行时,第1、2可以同时进行)
3.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二、残疾人发生交通事伤残鉴定故申请期限
残疾人发生交通事伤残鉴定故申请期限交通事故申请期限是从医院证明开具日期的第二天起,15日以内伤者应提出伤残评定申请。
如果伤者因为不清楚、不知道或其他原因,治疗终结后未及时提出伤残评定申请,事故办案人员应告知伤者提起申请。伤者15日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可以认为伤者自动放弃得到伤残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的权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受伤进行事故处理,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请是无效申请。
三、发生交通事故残疾人负全责怎么赔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依据商业保险和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