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之间有什么关系?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3-05-08 14:47:33 来源:律速网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哪个责任大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之间,一般是医疗事故的责任更大。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损害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疗过失行为对病人所产生的不利的事实。
医疗事故是由医院或者医疗人员对患者进行赔偿,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医疗损害一般只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比医疗事故大,只要给患者造成了身体、精神等的损害就构成医疗损害,而只有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的,才能构成医疗事故。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之间的关系
1.两者的相同之处
都有错误的医疗行为,都对患者造成损害,错误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以及加害人主观有过错。
2.两者的不同之处
(1)加害人不同。因为,医疗事故的加害人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个人。
(2)两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直接指向的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附带财产权损害。而医疗损害的损害后果,则包括患者生命健康权在内的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
尽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但这个“人身”与医疗损害侵害患者的“人身”,乃至《民法典》中的“人身”,绝不是同一个概念。前一个的“人身”损害不过是后两个“人身”损害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医疗事故是医疗损害的一种类型。
(3)两者加害人主观过错的表现形态不同。医疗事故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是过失,而医疗损害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三、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