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债务只能用被继承人留下遗产偿还吗?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就不用还了吗?
2023-04-26 13:31:45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理由如下:
首先,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前确定可以取得的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侵权行为人对其近亲属进行的一种带有精神抚慰的补偿,其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
其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公民生前或者死亡时存在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非正常死亡后才产生的,它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应该说,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款项,它是填补死者近亲属因遭非正常死亡后家庭损失的弥补,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
再次,从法理上分析,如果死者不死亡,则不可能产生死亡赔偿金;而死者一旦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就消亡,不再是权利主体,就不需要进行救济,其近亲属依据与死亡的亲属关系,直接享有损害赔偿的直接请求权。若在受害人已经死亡,却将死亡赔偿金作为遗产来处理,在法理上存在障碍。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对个案的复函中,认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不应认定为遗产,从中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是专属死者近亲属的财产。
二、死亡赔偿金是否可用于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且,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的债务虽然需要偿还,但是只能用被继承人留下遗产偿还。
由于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因此继承人可以不用其来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在实践中,继承人不希望被继承人带着债务离开人世,愿意其他财产帮其还债,这样做可不可以呢?
这样做是可以的。因为《继承法》规定,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愿意用被继承人遗产之外的财产为其还债,法律也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