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劳动改造的罪犯有没有继承权?哪些情况会直接丧失继承权?
2023-04-26 11:25:38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那么,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如果构成上述两种情况,会直接丧失继承权。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至于何为“严重”只能根据具体的案情综合判断了。
以上我国法律明确的继承权丧失的情形,这并不以继承人的意志为转移。
二、服刑人员有没有继承权
依法被判处刑罚,正在进行劳动改造的罪犯有没有继承权?
服刑人员如果是因上述“丧失继承权的情形”规定的行为被判处刑罚,则没有继承权。否则,继承人因犯有其他罪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至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时,都不丧失继承权。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继承权纠纷的案件时,不能因某继承人暂在服刑而取消其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