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协商遵循哪些规定?继承权开始的时间如何计算?
2023-04-26 11:07:13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继承权分配给配偶吗
遗嘱继承分配能给配偶,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权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权开始的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三、遗产分割协商遵循哪些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如经继承人协商同意时,也可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给予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对非继承人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非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应本着互谅、互让、和团结精神。在各继承人协商不成时,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由人民法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