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订后没有领取离婚证前都可以撤销吗?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瞒财产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
2023-04-13 15:52:44 来源:法制法律网
离婚协议签订后还可以撤销吗
可以,但有条件限制:
1.有个时间上的前提条件,夫妻双方还没有领取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达到了一致意见,经民政部门审核后,发给离婚证。如果在领取离婚证之前,那怕是在民政部门审核时,任何一方反悔都是可以的。只要有一方反悔的,协议无效。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并不是只要签订了协议就不能反悔,这跟合同法上的其他协议是有区别的。因为,这涉及到人身的自由,即国家保护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如果已经领取了离婚证。即离婚后,隐租模对相关内容可以进行变更。
2.如果离婚证已经领过了,那这个婚是肯定离了。而且这个离婚协议也已经依法生效了,那就无法轻易推翻了。但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瞒财产的,可以就这部分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离婚这个事情已经生效了,这是无法反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型友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