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起诉离婚不一定判离吗?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标准是什么?
2023-04-13 14:57:51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三次起诉离婚就一定判离吗
三次起诉离婚不一定判离。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扒悄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运袭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春慧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几次可以强制离婚
对于起诉几次就可以强制离婚有如下规定:
1、一般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法院一审就会直接判离了;
2、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离婚的,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法院第二次一般都会判离;
3、第一次法亏枝庆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诉讼的,按照规定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原告准备起诉状并收集相关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送达诉讼文书,通知双方到庭;
3、法院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起诉离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搭升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销握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