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出资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吗?股东未出资到位能否分红?
2022-09-01 14:11:22 来源:找法网
一、股东未出资到位可以转让股权吗
股东未出资到位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只要该股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股东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也告知了债务人的,该股权可以转让。至于出资义务,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般是由转让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未出资到位能否分红
股东未出资到位能分红。现在公司设立实行认缴制,公司股东不需要完全出资,公司股东可以在出资期限届满之日前出资到位即可,所以即使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到位,也享有分红权。
三、股东未出资到位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未出资到位承担以下责任:
1.对公司应承担补足出资义务。
2.对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可由公司直接要求其履行义务,当股东拒绝时,公司有权将其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