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社会职能有哪些?拆迁的奖励标准有哪些?
2022-11-01 08:19:10 来源:税法网
拆迁的社会职能:
在征收拆迁中的,拆迁律师对当事人权益的维护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全程维护当事人权益。被拆迁人由于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多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比如纠缠、上访,甚至暴力殴打,维权不成却触犯法律,锒铛入狱。拆迁律师凭借专业知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事先预防和事后救济,保证了维权手段的合法有效。
第二、拆迁信息调查。维权的成功,离不开对相关的信息的了解,律师可以通过专业的调查,查明相关信息。
第三、参与拆迁补偿。被拆迁的房屋值多少钱,补偿数额怎样计算才合理?这都需要专业律师给出正确的意见,律师可以提供相对客观的补偿参考标准,避免了漫天要价,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四、参与行政裁决。当拆迁人与被拆迁就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时,一方可以请求行政裁决,在裁决过程中,需要由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第五、同政府进行协商谈判。律师通过先前的的调查、研究,了解大量信息后,凭借经验和专业知识,有利于达成满意的结果。
第六、代理复议和诉讼。如何起诉?诉谁?诉什么?如何准备材料和证据?如何质证和答辩?如何进行法庭辩论等等?这都需要律师的参与。
拆迁的奖励标准:
(一)奖励标准为:住宅房屋每提前1天奖励1500元;非住宅房屋按照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人所有房屋签约期限一般为20天,国有房屋、集体所有房屋签约期限一般为10天。
(二)补助标准为:住宅房屋按照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低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支付;非住宅房屋按照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二十九条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者现房产权调换的,按照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总额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支付。被征收人选择房调换屋产权(不含现房产权调换)的,根据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按照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中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标准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剩余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偿费。
用于产权调换的多层住宅过渡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高层住宅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
第三十条征收非住宅房屋给被征收人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营业用房按照实际合法营业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生产和办公等用房按照实际合法使用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不含现房产权调换)的,根据补偿协议约定的过渡期限,按照被征收房屋认定的合法建筑面积中用于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20元标准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剩余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第三十一条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实际用于经营使用,取得营业执照和依法纳税记录,且营业执照和依法纳税记录记载的营业地点、时间与房屋所有权证相一致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经营年限和实际用于营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在住宅房屋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增加事实营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