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注意问题有哪些?保险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2-10-25 08:30:05 来源:法律解答网
保险合同的注意问题:
(一)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与一般合同订立的程序相同,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承诺一经成立,合同即成立,并产生相应的合同效力。在保险合同的订立中,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二)投保单、保险单和保险凭证的概念
投保单是投保人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投保人据实填写交付给保险人就成为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法》中列举的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书面保险合同的一种。它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完整地记载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给付的依据和凭证。
保险凭证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业已生效的另一种文件形式,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
保险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
1、设定索赔前置条件的保险条款无效;
2、医保范围用药限制条款无效;
3、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车损险条款无效;
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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